问:企业不征税收入未按规定规定处理的应作为企业计税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规定:七、关于企业不征税收入管理问题
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