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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企业所得税
问:税法关于无形资产的最低摊销年限是否可以低于10年?
日期: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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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税法关于无形资产的最低摊销年限是否可以低于10年?

日期: 2017-08-09
浏览次数: 57

 

问:税法关于无形资产的最低摊销年限是否可以低于10年?

答:根据2007年国务院令第51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自20081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文件理解符合条件的可以低于10年。依据: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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