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的销售(营业)收入是否包括视同销售收入额?
答:根据国税函〔2009〕202号《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