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Case 企业所得税
问:新税法对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储备基金余额如何处理?
日期: 2017-08-0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38

问:新税法对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储备基金余额如何处理?

日期: 2017-08-09
浏览次数: 38

 

问:新税法对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储备基金余额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税函〔200998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

  六、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储备基金的处理

  原执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在200811日以前已按规定提取,但因未实际发放而未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储备基金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可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