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Case 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依法清算时,以什么时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日期: 2017-08-0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114

问:企业依法清算时,以什么时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日期: 2017-08-09
浏览次数: 114

 

问:企业依法清算时,以什么时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答:根据2007主席令第6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1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1日起至12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