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不得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2007年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