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关联交易提供的资料不符要求,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答:根据2007年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