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务机关检查企业作出纳税调整需补税的,对于补征税款是否要加收利息?
答:根据2007年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