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现就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转让定价问题公告如下:
三、企业向未履行功能、承担风险,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