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答:根据国税函〔2010〕2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