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算期间用来清偿债务而转让不动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答:根据财税〔2003〕141号《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二、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4.对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