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深圳对预计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项目可不预缴土地增值税?
答:根据2015年《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
第十三条 对可不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申报前管理。
(一)可不预征对象:预计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