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深圳市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
答:根据2015年《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纳税人自行办理清算申报,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其附表,并缴纳税款。
如委托中介机构鉴证的,还应当提交《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对其清算申报表进行审核鉴证,由受托税务中介机构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对于税务中介机构按税收法律法规、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和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和格式进行审核鉴证的,其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信。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和鉴证工作底稿进行抽查。
【注释】可以自行清算,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