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由国土产权管理部门代征,也可以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答:根据2015年《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第八章 旧房转让征收管理
第五十四条 个人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由国土产权管理部门代征,也可以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所在地为蛇口、保税区的,主管税务机关分别为南山区地方税务局、福田区地方税务局。
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房地产的,其土地增值税由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