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Case 土地增值税
问:深圳市转让旧房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报送什么资料?
日期: 2017-08-0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53

问:深圳市转让旧房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报送什么资料?

日期: 2017-08-08
浏览次数: 53

 

问:深圳市转让旧房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报送什么资料

答:根据2015年《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第八章 旧房转让征收管理

第五十五条 在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单位和个人,转让房地产缴纳土地增值税应当填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房地产证、房地产转让合同;

(三)扣除项目凭证,或建筑物评估报告。

第五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科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扣除项目及原始凭证或评估报告后,向纳税人发送《税款缴纳通知书》,确定纳税人缴纳期限。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