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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日期: 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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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日期: 2017-08-08
浏览次数: 33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企业类型

纳税地点(主管税务机关)

1、纳税人直接销售,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

受托人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外县(市)销售

4.1、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4.2、委托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4附注1:总机构和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分别在各自机构所得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4附注2:总机构和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省(自治区、直辖市)

可向省财政局(厅)和省国税局申请,由总机构汇总申报

5、因质量等原因退回的消费品

已纳消费税可以申请退税,但不得自行抵减

依据文件:《消费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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