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答:根据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四、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