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以外币结算的销售额如何折算为本位币(人民币)?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五条 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