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选择按照3%征收率计税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8、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 (1)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