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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契税
问:被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免征契税?
日期: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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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被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免征契税?

日期: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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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被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免征契税?

答:根据财法字〔199752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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