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及运输主业的,免征契税?
答:根据财税〔2007〕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四、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及运输主业的,免征契税;对于因其他用途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应照章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