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房产权属相互转移,是否要缴契税?
答:根据财税〔2012〕8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经研究,现就近期各地反映的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六、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