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答:财税〔2010〕8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0年9月27日起,执行期为三年。
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