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产品名称:

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上市日期: 2018-10-26

问: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规定:现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由雇主负担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公告如下:
  一、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一)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二)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三、对上述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应扣缴税款。即: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
  四、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本公告自201151日起施行。

 【注释】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税【2018】164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但再考虑扣除当月正常工资低于5000元的差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专项辅导
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 问: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规定:现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由雇主负担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公告如下:
      一、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一)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二)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三、对上述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应扣缴税款。即: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
      四、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本公告自201151日起施行。

     【注释】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税【2018】164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但再考虑扣除当月正常工资低于5000元的差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 所在地:
  • 精通行业:
  • 擅长领域:
  • 评定星级:
  • 参考费用:
    0
    元/天
  • 关注人气:
    5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