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发给职工的误餐补助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税发〔1994〕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根据财税字〔1995〕8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误餐补助免征个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不征个税的法律依据
根据财税字〔1995〕8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误餐补助金额一定要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的误餐补助标准,超出部份须并入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误餐补助须有证材料(如:外出派遣单),并注明经办人、事项和外出地,最好与外出办事费用一起报销,不要另外单独发放。
4、误餐补助,是指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同一城市,只是出外勤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