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转让的股权以外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三条 转让的股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