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人企业转变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注册地转到境外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章 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管理
第十条 企业发生《通知》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