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能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债权性投资,比如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金融债券等。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一)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二)企业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者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3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者重分类;
3.出售或者重分类是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回利息和本金-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五)会计处理汇总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 初始计量 |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其中,交易费用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核算。 |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 |
后续计量 |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
处置 | 处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
【例1】
20×0年1月1日,XYZ公司支付价款1000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上购入某公司5年期债券,面值1250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XYZ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
XYZ公司将购入的该公司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且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为此,XYZ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先计算确定该债券的实际利率:
设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r,则可列出如下等式:
59×(1+r)-1+59×(1+r)-2+59×(1+r)-3+59×(1+r)-4+(59+1250)×(1+r)-5=1000元
表3-1 金额单位:元
年 份 | 期初摊余成本(a) | 实际利息(b) (按10%计算) | 现金流入(c) | 期末摊余成本 (d=a+b-c) |
20×0年 | 1000 | 100 | 59 | 1041 |
20×1年 | 1041 | 104 | 59 | 1086 |
20×2年 | 1086 | 109 | 59 | 1136 |
20×3年 | 1136 | 114* | 59 | 1191 |
20×4年 | 1191 | 118** | 1309 | 0 |
*数字四舍五入取整;
**数字考虑了计算过程中出现的尾差。
根据上述数据,XYZ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l250
贷:银行存款 l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50
(2)20×0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4l
贷:投资收益 l00
借:银行存款 59
贷:应收利息 59
(3)20×1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45
贷:投资收益 l04
借:银行存款 59
贷:应收利息 59
(4)20×2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0
贷:投资收益 l09
借:银行存款 59
贷:应收利息 59
(5)20×3年l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5
贷:投资收益 ll4
借:银行存款 59
贷:应收利息 59
(6)20×4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和本金等: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9(250-41-45-50-55)
贷:投资收益 ll8
借:银行存款 59
贷:应收利息 59
借:银行存款等 125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l250
假定在20×2年1月1日,XYZ公司预计本金的一半(即625元)将会在该年末收回,而其余的一半本金将于20×4年年末付清。遇到这种情况时,XYZ公司应当调整20×2年年初的摊余成本,计入当期损益。调整时采用最初确定的实际利率。
据此,调整上述表中相关数据后如表3-2所示:
年 份 | 期初摊余成本(a) | 实际利息(b) (按10%计算) | 现金流入(c) | 期末摊余成本 (d=a+b—c) |
20×2年 | 1139* | 114** | 684 | 569 |
20×3年 | 569 | 57 | 30*** | 596 |
20×4年 | 596 | 60 | 656 | 0 |
*1139=684×(1+10%)-1+30×(1+10%)-2+655×(1+10%)-3(四舍五入)。
**114=1138×10%(四舍五入)。
***30=625×4.72%(四舍五入)。
注:由于教材对尾数的处理有误差,对表3-2中2004年的:实际利息为59,现金流入为655。
根据上述调整,XYZ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2年1月1日,调整期初摊余成本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3
贷:投资收益 53
(2)20×2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回本金等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5
贷:投资收益 114
借:银行存款 59
贷:应收利息 59
借:银行存款 62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625
(3)20×3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等
借:应收利息 3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7
贷:投资收益 57
借:银行存款 30
贷:应收利息 30
(4)20×4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回本金等
借:应收利息 3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0
贷:投资收益 60
注:由于教材对尾数的处理有误差,该题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为29万元,“投资收益”为59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
贷:应收利息 30
借:银行存款 62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625
假定XYZ公司购买的债券不是分次付息,而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此时,XYZ公司所购买债券的实际利率r,可以计算如下:
(59+59+59+59+59+1250)×(1+r)-5=1000,由此得出r≈9.05%。
据此,调整上述表中相关数据后如表3-3所示。
表3-3 单位:元
年 份 | 期初摊余成本(a) | 实际利息(b) (按9.05%计算) | 现金流入(c) | 期末摊余成本 (d=a+b—c) |
20×0年 | 1000 | 90.5 | 0 | 1090.5 |
20×1年 | 1090.5 | 98.69 | 0 | 1189.19 |
20×2年 | 1189.19 | 107.62 | 0 | 1296.81 |
20×3年 | 1296.81 | 117.36 | 0 | 1414.17 |
20×4年 | 1414.17 | 130.83* | 1545 | 0 |
*数字考虑了计算过程中出现的尾差2.85元。
根据上述数据,XYZ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250
贷:银行存款 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50
(2)20×0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9
—利息调整 31.5
贷:投资收益 90.5
(3)20×1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9
—利息调整 39.69
贷:投资收益 98.69
(4)20×2年12月3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9
—利息调整 48.62
贷:投资收益 107.62
(5)20×3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9
—利息调整 58.36
贷:投资收益 117.36
(6)20×4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本金和名义利息等: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9
—利息调整 71.83(250-31.5-39.69-48.62-58.36)
贷:投资收益 130.83
借:银行存款 154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250
—应计利息 295
【例2】20×7年3月,由于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动和其他市场因素的影响,乙公司持有的、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某公司债券价格持续下跌。为此,乙公司于4月1日对外出售该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10%,收取价款1 200 000元(即所出售债券的公允价值)。
假定4月1日该债券出售前的账面余额(成本)为10 000 000元,不考虑债券出售等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则乙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20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 000 000
投资收益 200 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 80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9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1 800 000
假定4月23日,乙公司将该债券全部出售,收取价款11 800 000元,则乙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 80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 800 000
投资收益 1 000 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1 800 000
贷:投资收益 1 8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