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财税教程 Solutions
Solutions

财税教程

第二节 存货发出的计量

日期: 2017-06-23
来源:
浏览次数: 41

 

第二节  存货发出的计量

 

一、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先进先出法

2、移动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的存货单位成本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进货的实际成本总额)÷(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进货总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4、个别计价法

注: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二、确定发出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成本

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