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流动负债
一、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短期借款科目的核算是短期借款的本金增减变动的情况,短期借款的利息可以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如果按季支付,按月可以预提,预提时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其他金融负债。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概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可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
1.确认和终止确认
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并承担相应义务时确认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三、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分为不带息应付票据和带息应付票据两种。
对于带息应付票据,通常应在期末对尚未支付的应付票据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四、应付及预收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因债权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企业无法或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一般按预收金额入账。预收账款的核算,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预收账款较多,可以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如果预收账款不多,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五、职工薪酬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下称“辞退福利”);(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企业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
(二)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1.职工薪酬确认的原则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与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上述两项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2.职工薪酬的计量标准
(1)货币性职工薪酬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例10-1】20×8年6月,安吉公司当月应发工资2 000万元,其中:生产部门直接生产人员工资1 000万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200万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工资360万元;公司专设产品销售机构人员工资100万元;建造厂房人员工资220万元;内部开发存货管理系统人员工资120万元。
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公司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0%、l2%、2%和10.5%计提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公司内设医务室,根据2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情况,公司预计20×8年应承担的职工福利费义务金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福利的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人员。公司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l.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假定公司存货管理系统已处于开发阶段、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资本化为无形资产的条件。
应计入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
=1 000+1 000×(10%+12%+2%+10.5%+2%+2%+1.5%)=1400(万元)
应计入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
=200+200×(10%+12%+2%+10.5%+2%+2%+1.5%)=280(万元)
应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
=360+360×(10%+12%+2%+10.5%+2%+2%+1.5%)=504(万元)
应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
=100+100×(10%+12%+2%+10.5%+2%+2%+1.5%)=140(万元)
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
=220+220×(10%+12%+2%+10.5%4-2%+2%+1.5%)=308(万元)
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
=120+120×(10%+12%+2%+10.5%+2%+2%+1.5%)=168(万元)
公司在分配工资、职工福利费、各种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职工薪酬时,应当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14 000 000
制造费用 2 800 000
管理费用 5 040 000
销售费用 1 400 000
在建工程 3 080 000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1 68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 000 000
——职工福利 400 000
——社会保险费 4 800 000
——住房公积金 2 100 000
——工会经费 400 000
——职工教育经费 300 000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例10-2】乙公司为一家生产彩电的企业,共有职工100名,20×9年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5 000元的液晶彩电和外购的每台不含税价格为500元的电暖气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职工。该型号液晶彩电的售价为每台7 000元,乙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购买电暖气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l00名职工中85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l5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分析: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按照成本结转,但要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也应当根据相关税收规定,将已交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彩电的售价总额=7 000×85+7 000×15=595 000+105 000
=700 000(元)
彩电的增值税销项税额=85×7 000×17%+15×7 000×17%
=101 150+17 850=119 000(元)
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696 150
管理费用 l22 85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819 000
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819 000
贷:主营业务收人 7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 000
贷:库存商品 500 000
电暖气的售价金额=85×500+15×500=42 500+7 500=50 000(元)
电暖气的进项税额=85×500×17%+15×500×17%=7 225+1 275
=8 500(元)
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49 725
管理费用 8 775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8 500
购买电暖气时,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8 500
贷:银行存款 58 500
【例10-3】丙公司为总部各部门经理级别以上职工提供汽车免费使用,同时为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每人租赁一套住房。该公司总部共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工25名,每人提供一辆桑塔纳汽车免费使用,假定每辆桑塔纳汽车每月计提折旧500元;该公司共有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5名,公司为其每人租赁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带有家具和电器的公寓,月租金为每套4 000元。
该公司每月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32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2 5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2 500
贷:累计折旧 l2 500
其他应付款 20 000
(三)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辞退福利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例10-4】下列职工薪酬中,不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的是( )。
A.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B.构成工资总额的各组成部分
C.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D.社会保险费
【答案】A
【解析】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六、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注:税费核算时,计入对方科目如下:
1、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堤围费等税费。
2、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
(一)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增值税,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需要再设置专栏。
【例10-5】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600万元,增值税额为102万元。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已经到达并验收入库存。该企业当期销售产品收入为1200万元(不含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货款尚未收到。假如该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交纳消费税。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材料核算,原材料入库分录略):
(1)借:材料采购 6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000
贷:银行存款 7020000
(2)销项税额=1200×17%=204(万元)
借:应收账款 140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00
【例10-6】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收购农业产品,实际支付的价款为200万元,收购的农业产品已验收入库,款项已经支付。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材料核算。原材料入库分录略):
进项税额=200×13%=26(万元)
借:材料采购 17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例10-7】某工业生产企业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期购入原材料,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原材料价款为1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企业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材料尚未到达。该企业本期销售产品,销售价格总额为90万元(含税)假定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货款尚未收到。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购进货物时:
借:材料采购 1170000
贷:应付票据 1170000
销售货物时:
不含税价格=90÷(1+6%)=84.9057(万元)
应交增值税=849057×6%=5.0943(万元)
借:应收账款 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4905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0943
【例10-8】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以自产产品对乙公司投资,双方协议按产品的售价作价。该批产品的成本200万元,假设售价和计税价格均为220万元。该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如该笔交易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乙公司收到投入的产品作为原材料使用。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甲、乙(假如乙公司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公司应分别作如下账务处理:
甲公司:
对外投资转出计算的销项税额=220×17%=37.4(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57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7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乙公司:
收到投资时,视同购进处理
借:原材料 2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74000
贷:实收资本 2574000
【例10-9】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购入一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万元,材料价款120万元。材料已入库,货款已经支付(假如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材料入库后,该企业将该批材料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根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1)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0
贷:银行存款 1404000
(2)工程领用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140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4000
原材料 1200000
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一般了解。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仍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二)应交消费税
1. 科目设置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
2.产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用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或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例10-10】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原材料),本期销售其生产的应纳消费税产品,应纳消费税产品的售价为24万元(不含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产品成本为15万元。该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产品已经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款项尚未收到。根据这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1)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240000×17%=40800(元)
(2)应交的消费税=240000×10%=24000(元)
借:应收账款 280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0
贷:库存商品 150000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时,再交纳消费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需要再交纳消费税。
【例10-11】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20万元,加工费用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0.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尚未支付。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根据该项经济业务,委托方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 000
贷:原材料 2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 000
贷:应付账款 55 000
借:原材料 25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50 000
(2)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 000
贷:原材料 2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55 000
贷:应付账款 55 000
借:原材料 255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55 000
(三)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
【例10-12】某企业对外提供运输劳务,收入35万元,营业税税率3%。当期用银行存款上交营业税1万元。根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应交营业税=35×3%=1.05(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出租无形资产应交纳的营业税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出售无形资产应交纳的营业税,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四)其他应交税费
其他应交税费,主要掌握会计上的相关规定。
销售产品或自产自用产品相关的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例10-13】某企业将自产的煤炭1000吨用于产品生产,每吨应交资源税5元。根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应作账务处理如下:
自产自用煤炭应交的资源税=1000×5=5000(元)
借:生产成本 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5000
收购未税矿产品相关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企业应按收购未税矿产品实际支付的收购款以及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作为收购矿产品的成本,将代扣代缴的资源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土地增值税在会计处理时,企业交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没有特别说明的均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耕地占用税记入成本。
七、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八、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支付前,形成企业的负债。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应确认为负债,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九、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