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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或有事项的列报

日期: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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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或有事项的列报


  一、预计负债的列报


  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内容:


  (一)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二)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


  (三)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


  赔偿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诉讼费:计入管理费用


  产品质量保证:计入销售费用


  弃置费用现值:固定资产


  摊销弃置费用与弃置费用现值的差额:财务费用


  二、或有负债的披露


  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一)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二)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三)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相关规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三、或有资产的披露


  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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