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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日期: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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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补助,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等,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例17—1】A储备粮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20×7年实际粮食储备量1.5亿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与每斤0.039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20×7年1月10日,A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月1日,A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


  借:其他应收款        5 850 000


  贷:递延收益         5 850 000


  (2)20×7年1月10日,A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5 850 000


  贷:其他应收款        5 850 000


  (3)20×7年1月,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人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1 95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 950 000


  20×7年2月和3月的分录同上。


  【例17—2】B粮食企业(以下简称8企业)为购买储备粮于20×8年3月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贷款3 60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自20×8年4月开始,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于每季度初,按照B企业的实际贷款额和贷款利率拨付给8企业贴息资金。


  B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4月,实际收到财政贴息54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          540 000


  贷:递延收益          540 000


  (2)将补偿20×8年4月份利息费用的财政贴息18万元计人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18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80 000


  20×7年5月和6月的分录同上。


  直接给予开户行,企业不用做任何处理


  【例17—3】C企业生产一种先进的模具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70%。20×7年1月,该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150万元。20×7年2月,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


  C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05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 050 000


  【例17—4】A公司20×6年12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下:本公司于20×6年1月启动数字印刷技术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360万元、为期3年,已投入资金120万元。项目还需新增投资240万(其中,购置固定资产80万元、场地租赁费40万元、人员费100万元、市场营销20万元),计划自筹资金120万元、申请财政拨款120万元。


  20×7年1月1日,主管部门批准了A公司的申报,签订的补贴协议规定:批准A公司补贴申请,共补贴款项120万元,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60万元,结项验收时支付60万元。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月1日,实际收到拨款60万元:


  借:银行存款           600 000


  贷:递延收益           600 000


  (2)自20×7年1月1日至20×9年1月1日: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假设按年分配)


  借:递延收益           3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000


  (3)20×9年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于5月1日实际收到拨付60万元:


  借:银行存款           6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 000


  【例17—5】20×7年9月,乙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自主创新的某高新技术项目申报政府财政贴息,申报材料中表明该项目已于20×7年3月启动,预计共需投入资金2 000万元,项目期2.5年,已投入资金600万元。项目尚需新增投资1 400万元,其中计划贷款800万元,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协议规定贷款年利率6%,贷款期2年。


  经审核,20×7年11月政府批准拨付乙公司贴息资金70万元,分别在20×8年10月和20×9年10月支付30万元和40万元。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10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30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0 000


  贷:递延收益           300 000


  (2)20×8年10月起,在项目期内分配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25 000


  贷:营业外收入           25 000


  (3)20×9年10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40万元:


  借:银行存款           4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400 000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不再予以递延。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 元。


  【例17-6】20×1年2月,甲企业需购置一台环保设备,预计价款为500万元,因资金不足,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210万元的申请。20×1年3月1日,政府批准了甲企业的申请并拨付甲企业21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20×1年4月31日,甲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9年4月,甲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年3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2 100 000


  贷:递延收益           2 100 000


  (2)20×1年4月31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4 800 000


  贷:银行存款           4 800 000


  (3)自20×2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40 000


  贷:累计折旧            400 000


  ②分摊递延收益(月末):


  借:递延收益            17 500


  贷:营业外收入           17 500


  (4)20×9年4月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960 000


  累计折旧           3 840 000


  贷:固定资产            4 800 000


  借:银行存款           1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60 000


  营业外收入           240 000


  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42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420 000


  【例17—7】20×7年1月1日,乙企业为建造一项环保工程向银行贷款5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为6%。当年12月31日,乙企业向当地政府提出财政贴息申请。经审核,当地政府批准按照实际贷款额500万元给与乙企业年利率3%的财政贴息,共计30万元,分2次支付。20×8年1月15日,第一笔财政贴息资金12万元到账。20×8年7月1日,工程完工,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18万元到账,该工程预计使用寿命10年。


  乙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1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递延收益            120 000


  (2)20×8年7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180 000


  贷:递延收益           180 000


  (3)20×8年7月1日工程完工,开始分配递延收益:


  自20×8年7月1日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收益            2 500


  贷:营业外收入           2 500


  其他分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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