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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日期: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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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一、消费税的税目


  消费税税目及应注意的问题:


  税目子目注意事项


  (一)烟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掌握卷烟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的复合计税方法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


  (二)酒及酒精1.白酒 2.黄酒 3.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掌握白酒的复合计税方法 注意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的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三)化妆品含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与金、银、铂金、钻相关的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其他与金、银、铂金、钻无关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


  (五)鞭炮焰火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1.汽油 2.柴油 3.石脑油 4.溶剂油 5.润滑油 6.航空煤油 7.燃料油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各子目计税时,吨与升之间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七)汽车轮胎含摩托车轮胎、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等通用轮胎;自2010年12月1日起,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征消费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八)小汽车1.乘用车 2.中轻型商用客车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内中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确定) 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 企业用购进货车或箱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九)摩托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一)高档手表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万元(含)以上的手表


  (十二)游艇本税目只涉及机动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含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二、消费税的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特殊情况: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复合计税。


  附件:税率表如下


  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


  税目从量征税的计税单位税率(税额)


  一、烟


  1.卷烟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0支)     150元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的(含70元)56%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70元以下的36%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4.卷烟批发环节         5%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0.5元/斤        20%


  2.黄酒吨      240元


  3.啤酒①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       250元


  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220元


  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250元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铂金首饰和钻石、钻石首饰5%


  2.其他贵重首饰演和珠宝玉石10%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无铅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   1.0元/升(注:含铅汽油为1.4元/升)


  航空煤油、燃料油、柴油   0.8元/升


  七、汽车轮胎  3%


  八、小汽车   根据排气量的大小,确定不同的税率  3%、5%、9%、12%、15%、20%


  九、摩托车3%、10%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10000元及以上/只20%


  十二、游艇  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四、实木地板  5%


  (二)从高适用税率的两种情况


  【解释】有两种情况消费税税率从高: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二是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例题·单选题】某日化厂既生产化妆品又生产护发品,为了扩大销路,该厂将化妆品和护发品组成礼品盒销售,当月直接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8.5万元,直接销售护发品取得收入6.8万元,销售化妆品和护肤品的组合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为(    )。


  A.6.15万元B.8.19万元


  C.3.6万元 D.2.55万元


  【答案】A


  【解析】应纳消费税=(8.5+12)×30%=6.15(万元)。


  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一)卷烟的适用税率


  1.2009年5月1日以后的卷烟税目税率状况:


  税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工业(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含70元)/条以上56%加0.003元/支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加0.003元/支


  商业批发5%


  2.雪茄烟36%


  3.烟丝30%


  【例题·多选题】以下批发环节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A.批发卷烟


  B.批发雪茄烟


  C.批发烟丝


  D.批发白酒


  E.批发金银首饰


  【答案】BCDE


  【特别提示】特别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第二,新的消费税条例将工业、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卷烟分为甲类和乙类。注意甲类乙类税目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


  适用新制度的税目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每支每标准条(200支)每标准箱(5万支)


  甲类56%0.003元/支0.6元/条150元/箱


  乙类36%0.003元/支0.6元/条150元/箱


  2.卷烟适用税率的具体规定:


  要点具体规定


  基本规定(1)纳税人销售的卷烟因放开销售价格而经常发生价格上下浮动的,应以该牌号规格卷烟销售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但销售的卷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②无销售价格的 (2)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销售价格后,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 (5)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


  从价计税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情形(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2)委托加工的卷烟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3)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元计算征税:①白包卷烟;②手工卷烟;③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例题·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规定,下列关于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残次品卷烟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B.自产自用卷烟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C.白包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卷烟最高档次税率征税


  D.进口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卷烟最高档次税率征税


  E.卷烟由于改变包装等原因提高销售价格的,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答案】ABD


  (二)酒的适用税率


  【特别提示】注意两方面问题:


  第一,白酒同时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但是定额税率要把握白酒税率时,要会运用公斤、吨与斤等不同计量标准的换算。


  计量单位500克或500毫升1公斤(1000克)1吨(1000公斤)


  单位税额0.5元1元1000元


  第二,啤酒分为甲级和乙级,分别适用250元/吨和220元/吨的税率。


  适用新制度税目啤酒采用定额税率


  甲级250元/吨


  乙级220元/吨


  第三、注意选择适用税率


  1、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


  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确定税率征税。


  3、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4、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5、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麦夫)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6、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7、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按照出厂价格(含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上述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三)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适用税率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率及纳税环节的规定见下表:


  分类及规定税率纳税环节


  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5% 零售环节


  与金、银和金基、银基、钻无关的其他首饰10%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提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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