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起源和发展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二、关税的特点
1、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2、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
3、有较强的涉外性。
三、关税的分类
(一)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可将关税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进口税有正税和附加税之分。附加税的目的和名称繁多,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报复关税、紧急进口税等等。附加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是从属于进口正税的。
各发达国家一般都取消了出口税。也有部分国家基于限制本国某些产品或自然资源的输出等原因,对部分出口货物征收出口税。
(二)按征税标准分类,分为从量税、从价税。此外各国常用的征税标准还有复合税、选择税、差价税、滑准税。
(三)按征税性质分类(主要适用于进口关税),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和差别关税三种。
普通关税与优惠关税的税率差别一般较大。
优惠关税由双向、单向之分,一般有特定优惠关税、普遍优惠关税和最惠国待遇三种。
差别关税实际上是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产物。一般意义上的差别关税主要分为加重关税、抵消关税、报复关税、反倾销关税等。
(四)按保护形式和程度分类,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