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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日期: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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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一、概念


  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二)具有受益税性质


  (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特点


  (四)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三、立法原则


  (一)普遍征收


  所谓普遍征收,就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征收资源税。


  (二)级差调节


  所谓级差调节,就是运用资源税对因资源条件差异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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