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一、 资源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分为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个税目。
注意事项:
1、原油不含人造的石油;
2、天然气不含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系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岩金矿的征税规定
1、伴生矿——(同床同目)
2、伴采矿——(同床异目)
3、伴选矿——(同批另类)
4、岩金矿——(已税尾矿不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