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财税教程 Solutions
Solutions

财税教程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日期: 2017-06-27
来源:
浏览次数: 35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二、税率


  1.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人均耕地面积越少,单位税额越高。


  2.税率规定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但不超过4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3.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占有耕地较少的地区,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标准的50%。


  三、税额计算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实行一次性征收。?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 适用税额标准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