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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日期: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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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与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适用单位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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