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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1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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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地税发〔2012〕97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已撤销)】为强化税收征管,解决印花税征管难题,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一条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防止税款流失,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是指纳税人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核定依据和核定比例确定计税依据,并据以计算缴纳印花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是本办法所称的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第四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地方税务机关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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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1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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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二、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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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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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汇总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7、军事货物运输、抢险救灾物质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特殊的货运凭证。8、对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从1999年1月1日起独立运营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凡属在邮电管理局分营前已贴花的资金免征印花税,1999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资金按规定贴花。9、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10、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并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11、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12、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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