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普通住房标准是什么?
答:国办发〔2005〕26号《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规定:
五、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
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注释】各地普通住房标准以各地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