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收取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 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