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税【2018】164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但再考虑扣除当月正常工资低于5000元的差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