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税〔2012〕3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三、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