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税〔2010〕88号《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