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国税地字〔1989〕123号《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现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规定如下
一、对港口的码头(即泊位,包括岸边码头、伸入水中的浮码头、堤岸、堤坝、栈桥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