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煤炭企业哪些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国税地字〔1989〕89号《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一、煤炭企业的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水沟用地,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及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火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