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赣州市内符合条件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
答:根据财税〔2013〕4号《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4、 对赣州市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