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百税通账户
服务热线: 0755-25314836
税收优惠 Solutions
Solutions

税收优惠

问: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日期: 2017-08-15
来源:
浏览次数: 829

 

问: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税〔200824《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0125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二、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释个人出租房实际执行过程中,个人到租赁代开发票采用核定征收,具本以各地租赁所规定的核算个税征收率为准。如:深圳租赁所代征个人所得税核定税率为:月租金<=3万元按0.01%;月租金>3万按0.44%

 

 

网站声明:本网站上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Copyright ©2005 - 2013 深圳市百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在线咨询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4006-971-972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