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出租房免租期间免征房产税?
答:根据财税〔2010〕121号《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规定: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