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2006年国务院令第483号《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